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12 後續才能進行預算編列及向原能會申請重啟計畫 之工作(需要 2 年)。 2. 機組重啟前,需辦理福島安全強化工程、拆卸 設備回裝並完成測試、機組熱測試等工作(需要 4~5 年)。 (三)需確認核四廠地質條件安全無虞 經濟部於 102 年 12 月提報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 報告,首度出現汽機廠區存有 S 斷層構造及附近 海域線型構造特性。地質調查作業嗣因核四封存 而暫緩辦理,未來核四若重啟,須先完成調查, 確認電廠安全無虞。 四、 綜上,歸零思考,務實檢視每一種能源供應 之可行性,但核廢料無法取得社會共識處理、地 方也強烈反對;核四使用客觀事實更不可行,重 啟困難重重;為符合國際趨勢推動能源轉型,政 府已規劃逐步降低燃煤發電占比,提高再生能源 及低碳天然氣發電比例,並落實各項開發計畫如 期如質完成,確保穩定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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