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15 二、依國人飲食習慣攝取豬肉數量遠高於其他肉 品,雖有國際標準但未必適用於國人 根據中央畜產會的統計資料,民國 106 年每人豬 肉消費量為 36.5 公斤、禽肉消費量為 34.26 公斤, 而牛、羊肉則皆不到 10 公斤,顯示豬肉仍是民眾 最主要的肉品來源,且國人不只吃豬肉,連豬的 許多器官和內臟都會料理,甚至孕婦坐月子、寶 寶副食品都經常食用。雖然「聯合國國際食品法 典委員會」( CODEX )在 2012 年制定了萊克多 巴胺的殘留標準,牛豬肌肉、脂肪殘留容許量是 10ppb 、肝 40ppb 、腎 90ppb ,其餘部位則未定 標準,但歐盟質疑 CODEX 的評估報告並未針對 孩童、老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且 僅有 6 名受試者,而其中 1 名受試者更因身體不 適而退出試驗。因此,包括歐盟、俄羅斯等至今 仍未開放含瘦肉精的豬隻進口,而政府卻執意依 CODEX 評估報告開放含萊克多巴胺之豬隻進口, 且未必適用於國人。雖衛福部將腎殘留容許量降 低為 40ppb 萊克多巴胺,但恐還是難取信於大多 數的民眾。

RkJQdWJsaXNoZXIy MTQxMTkz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