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42 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 行政院意見書 經濟部近年積極推動能源轉型政策,明定 114 年達成再生能源發電占比 20% 、燃煤發電占比 30% 、天然氣發電占比 50% 之目標,其中天然氣 發電占比將由 108 年 33.3% 提升至 114 年 50% 。 為達成政府能源政策,使國家有能力確保電力穩 定供應、降污及減少碳排放之目標,台灣中油公 司(下稱中油公司)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站址為桃園 觀塘工業區(港),可就近供氣給台電公司大潭電 廠(下稱大潭電廠),達成 111 年供氣目標,為能 源轉型政策之關鍵基礎設施,實不宜按本公投案 主文意旨遷離桃園大潭海域,其理由如下: 一、桃園觀塘工業區(港)為最符合政府能源轉型 需求之方案: (一) 經濟部所屬中油公司因應大潭電廠新增燃氣 機組之天然氣需求,於桃園觀塘興建第三接收站, 形成北、中、南三座接收站分區供氣相互備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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