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60 3. 領取公投票 提供國民身分證與印章,經核對身分後,蓋章並 領取公投票。若沒有攜帶印章,得以簽名代替, 若無法簽名者,得以指印代替。 4. 圈票 進入圈票處內,使用圈選工具圈選。 5. 投入票匭 將公投票對折後,投入對應的票匭中。請注意每 個票匭對應的公投票。 6. 完成投票 完成投票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 備註: *前述流程圖僅供投票流程之示意,實際投票所 出入口位置因場地略有不同。 *排隊時請留意地貼的指示,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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